关于转发《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环学[2009]13号
关于转发《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环境科技
实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境科学学会、各有关单位: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把进行科技评价、举荐创新人才作为科协所属学会的重要职能”。为了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评选,着重对近两年来在我国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中努力开拓、奋发进取,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实业家给予表彰和奖励。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共争取到推荐名额8人(其中南京市单列名额2人)。
现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并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09年8月10日前报送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电子版发送到wrfzjs@vip.sina.com。联系人:周杰,电话:025-86557136。
附:《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环学[2009]28号)
二ОО九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