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生态文明与企业环境法治研讨会的预通知
苏环学[2011]4号
各理事单位:
加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良好的生态资源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在现代法治经济中,企业发展与法律制度密不可分,企业须依法经营,法制也应为经济发展服务。环境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既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力武器,又是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家的环境法制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拟于2011年5月下旬召开“生态文明与企业环境法治” 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内容
1、请权威环境法制专家和政府管理人员作 “推行企业绿色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企业环境法治,促进节能减排” 为主题的报告;
2、加强各理事单位和学会之间的交流;
3、生态考察;
二、参加人员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企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2011年5月下旬。上午报告会,下午座谈会,生态考察2~3天时间。免收会议费和餐费,住宿费和考察费自理。
四、会议地点
南京市
五、联系方式
参会回执请于2011年5月16日前传真、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我会。
联系人:周杰 025-86557136(办)13701460040
匡萍 025-86505117(兼传真)
电子邮箱:wrfzjs@vip.sina.com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参 会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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