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12次江苏—台湾环保学术交流与考察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江苏与台湾地区的环保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我会在省环保厅、省科协和省台办的支持下,自2001年以来成功组织代表团十一次赴台参加“江苏—台湾”环保学术交流与生态考察活动。代表们在台期间,与台湾环保专家和有关人士进行了学术、管理、监测等方面交流研讨,参观了污水处理厂、垃圾焚化厂、电厂脱硫脱氮设施、城市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园区、生态农业、森林湖泊环境保护和环保企业等。通过环保交流与考察,促进了江苏生态省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增进了两岸环保人士的沟通和友谊,台湾方面有关人士已多次来江苏回访和洽谈有关事宜。 最近,我会将再次组团,赴台进行环保科技学术交流和考察,以促进两地环保科技事业的共同发展和提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各级环境科学学会领导、环保部门领导、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家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时间和费用 赴台时间约在2012年9月成行,在台湾地区9天、在港澳地区3天,合计12天。所有费用约28000元人民币(含两岸签证费、保险费、飞机票及机场费、食宿交通费、参观费及报名费等)。 三、报名办法 参加人员须填写《拟派出国出境人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给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同时预交报名费2000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以收到登记表和报名费为准。由于两岸审批手续复杂繁琐,时间较长,请参加人员尽快将登记表先传真给我会办公室,以便我们抓紧办理。 费用请寄: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京凤凰花园城支行 帐 号:545658192558 地 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 系 人:张皓 025-86557136 匡萍 025-86505117(兼传真) 二О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