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环境法制研讨会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第七次全国环境大会中,国务院提出了“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的战略方针。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当前国家和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讨新形势下的环保法律及政策,加强厂会合作,增进学术交流,发挥学会的会员之家作用,增强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促进理事单位的发展,学会将于2012年6月中旬举办“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环境法制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题:
1、传达国家和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
2、分析讨论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
3、研讨新形势下环保法律及政策的变化及走向;
4、生态考察。
二、参加人员: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理事单位企业家代表。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初拟定于2012年6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免收会议费、资料费及餐费。生态考察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张皓 025-86557136
匡萍 025-86505117(兼传真)
陆陵生:025-86606921,传真:025-86293810
电子邮箱:wrfzjs@vip.sina.com
参加会议人员请于4月20日前将回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我会。
二О一二年三月五日
参加会议报名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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