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学会关于开展场地环境修复专业能力和环境评价专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为推进我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工作,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单位根据国家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鉴定和培训的要求,积极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联合开展对从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修复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岗位知识技能培训,
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0日-11月23日 江苏*苏州
时间地点:2015年12月04日-12月07日 甘肃*兰州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