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环境损害诉讼法律事务专题研修班的邀请函
环境损害诉讼法律事务专题研修班
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逐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完善赔偿诉讼规则,鼓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环境损害诉讼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评估难、审判难等一系列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损害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完善有关制度,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在昆明市举办“环境损害诉讼法律事务专题研修班”,欢迎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现就相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环境公益诉讼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解读及最新动态
2.环境利益的博弈与司法解决
3.环境损害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
4.环境损害诉讼案件中需要掌握的诉讼技巧和方法
5.环境损害索赔诉讼与关联诉讼管辖与证据问题
6.环境纠纷谈判的重要性和基本程序
7.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基本方法和关键技术
8.环境损害诉讼案例分析及司法实践
二、参加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法制办、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环保局、公安
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相关负
责人和律师;各高校、党校相关院系负责人和教研人员;各环境组织
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国家部委、高等院校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相关领域的专家
学者进行专题授课。
四、时间地点
2018年5月4日-7日 昆明市(报到日期:5月4日全天,星期五)
五、收费标准
会务费:1680元/人。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法
1.参加会议的人员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后发短信息、邮件或传真至会
务组。会务组会于会前10天左右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报到地点、
乘车路线、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
2.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亮(18611995470) 电 话:010-88922715
报名邮箱:zgfxh123@126.com 传 真:010-68844605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
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
位。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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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