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收费
学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依据《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收费管理,促进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了提升团体标准的影响力,打造好学会团体标准化服务平台工作,学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于学会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收费工作。
二、学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团体标准收取的费用仅用于标准制修订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学会根据管理办法履行审查程序、组织召开会议、标准文本格式审查、标准发布、标准维护等工作,每个项目管理费用为60000元。
四、为确保团体标准知识产权和署名权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广泛采用,团体标准今后正式出版发行,每项标准的出版发行费用为15000元人民币(500册)。
五、团体标准收取会务费费用的支出主要用于:
1、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会议场地费用;
2、团体标准审查会议中的审查专家费用;
3、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专家及标准审查小组产生的交通费、餐费、差旅费;
4、其他费用支出。
六、行业企业如有意愿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工作,须与学会签订团体标准技术服务协议。
七、具体合作内容见《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委托书》(附件1)和《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咨询服务协议书》(附件2)。
附件1:《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委托书》
附件2:《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咨询服务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