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和校园环境管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近日,省环保厅、教育厅联合制订下发了《江苏省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一是巩固和加强对环境教育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60号)和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苏环发〔2009〕27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环境教育和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不断完善环境教育管理机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推进和指导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和节能减排作工作作为实施全民环境教育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是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结合生态省建设和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今年全省各级绿色学校要开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型校园的工作。全面启动第十批省级“绿色学校”申报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考核评审和确认工作。在开展地市级“绿色学校”申报、确认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原已确认的绿色学校的管理工作,着力推动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对县(市、区)级“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坚持长效管理。
三是推行课程渗透环境教育与师生共同参与校园环境管理相结合的环境教育模式。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结合实施新课程,指导各地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学科渗透、研究性学习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学校的环境与资源管理、社区和家庭环保实践活动等各种教育途径,采用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和智能发展特点的形式开展环境教育。幼儿园要以培养幼儿热爱大自然、热爱家园、热爱生活的环境情感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为重点,组织各种适合学龄前儿童特点的教育活动。
四是加强环境教育的教科研工作。各地教育局教研部门在指导课题研究时,要注重环境教育课题开发,促进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与地方性课程、校(园)本课程相融合;环保部门在确定重大环境管理科学研究项目时,要把配合教育部门普及和深化学校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环保公众参与等列为重点科研项目。今年省里将收集整理各地在环境教育科研、管理及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编印成册。
五是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各地环保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结合实施《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苏政发〔2006〕110号)中的有关要求,组织学校师生参加与环境有关的纪念日、节日及创建“生态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示范区”、“绿色社区”等活动,以促进改善校园和社区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组织师生员工从身边事做起,宣传、推介和鼓励实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旨在提高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的节水、节电、节约纸张和其他物资,控制校园内环境污染,实行垃圾分类及资源循环利用等活动。
六是强化环境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以“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为专题的师资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环境素养和实施环境教育教学及环境管理的能力。各地要把提高教师的环境素养纳入教师素质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师资培训或学习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