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14年发布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了电磁环境中控制公众所受的全部电场、磁场、电磁场照射(不包括职业照射和医疗照射)的电场、磁场、电磁场(1Hz~300GHz)的场量限值、评价方法和相关设施(设备)的豁免范围。其中,对于0.1MHz~300GHz频率的环境,要求任意连续6min内的场量参数的方均根值满足暴露控制限值;对于100kHz以下频率,需同时限制电磁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对于100kHz以上频率,在远场区,可以只限制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或等效平面功率密度,在近场区,需同时限制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功率密度的瞬时峰值不得超过标准中所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1000倍,或场强的瞬时峰值不得超过标准中所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3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