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全省主要环境问题,努力开展国内外环境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环境科技进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开展环境宣教活动,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开展环保专业的继续教育和人员培训。编辑出版环境科技学术期刊和论文专辑。
(三)组织环境科技工作者进行环保课题和项目的调研、评估和论证,提供咨询服务和成果鉴定,以及有关环保资质的认定和咨询。
(四)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专家科学评估、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立法和环境政策,进行环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环保科技成果的评审。
(五)牵头组织环境科技工作者,对环境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进行攻关研究。
(六)反映广大会员和环保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持其合法权益。表彰取得重要环保科技成就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会工作者。举荐优秀环保科技人才。
(七)发展环保公益性事业,引进、开发、推广、推荐、监制环保技术和产品,传递环保科技与市场信息。为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损害评估等提供中介服务。
(八)接受各级法院委托,组织专家进行环境类司法鉴定工作。
(九)完成省环保厅委托或转移给本会的工作任务。完成省科协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十)对全省各市环境科学学会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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