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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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顺利完成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取得“二星级”评价结果

发布时间:2025-01-10 来源: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顺利完成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并取得“二星级”评价结果。

   

   

   

  学会在2017年经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为江苏省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近年来,依托学会科技创新平台,融合多领域技术资源,跨学科专家智库,致力于产学研结合,面向学会会员单位,持续开展团体标准研制工作。目前学会累计收到团体标准制修订申请近百余项,批准立项标准81项,发布标准50项,学会始终坚持原创性标准研制,发布的各项标准,经中国标准出版社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均远低于30%,并全部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印刷出版。

  学会高度重视标准的升级及转化工作,学会发布的一项团体标准成功立项为国家标准、一项团体标准成功立项为江苏省地方标准、六项团体标准被列入《江苏省生态环境高水平标准体系建设方案》(苏环办〔2024243)标准清单;学会推荐的多项标准入选《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苏市监〔2024114)、《关于贯彻落实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苏质委发〔20242),我省拟重点制修订标准清单。

  学会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工作要求,持续保障高质量团体标准供给,发布的团体标准,连续两年获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优秀标准化项目”以及“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学会发布的多项标准,有效支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落地,在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快速转化和项目产业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多项团体标准为起草团队荣获各类奖项提供了有力支撑;团体标准作为市场标准,不仅提升了起草单位的技术与产品的信用度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次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得到学会理事会的高度重视及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学会将此次“二星级” 评价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引导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研制工作,推进我省二元标准结构加速形成,以标准为杠杆,撬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挥生态环境标准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规范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以高水平标准支撑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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